不 點 交 法 拍 屋 惡男竟拿假美鈔給酒促當小費 害她差點遭起訴 不 點 交 法 拍 屋
百元美鈔示意圖。(路透) 分享 facebook 北市一名年約25歲的黃姓女子今年5月間,拿著兩張百元美鈔到台灣銀行欲兌換新台幣,被行員發現是偽鈔,被依行使偽造有價證券送辦。台北地檢署調查時,黃女喊冤稱擔任酒促,美鈔是客人給的小費,檢察官認為無證據證明黃女明知美鈔屬偽造,今給予不起訴處分。黃姓女子向檢察官喊冤,辯稱自己在龍江路一帶熱炒店擔任酒促,有一天客人稱讚她服務好,於是掏出兩張百元美鈔作為小費;黃女友人則證稱,當晚黃女收到美鈔,還開心地打電話與她分享。檢察官認為,黃女所持假美鈔面額非鉅,又有友人證稱小費一事,查無積極事證證明黃女明知是偽鈔還拿去兌換,今給予不起訴處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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